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飞行前检查

飞行前检查

出港旅客的安全检查将在广播通知及值机手续开始后进行。

通过安检区时,出港旅客请务必出示登机牌及有效身份证件。

证明旅客身份的有效证件包括:

  • 俄罗斯联邦公民护照(国内护照);
  • 俄罗斯外交、公务或普通民用国际护照;
  • 出生证明;
  • 俄罗斯联邦公民临时身份证;
  • 俄罗斯现役军人身份证(义务兵或合同兵)及退役/服役完成证明。

为确保顺利通过出港安检,请在证件查验环节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以下资料:


1.请脱下外套(包括大衣、夹克、雨衣、西装外套、毛衣、套头衫、套衫和夹克)、帽子、宽度超过4.0厘米或厚度超过0.5厘米的腰带,以及鞋子(鞋跟低于2.5厘米、鞋底薄于1厘米的鞋子可免除)。将以上物品放入安检筐/容器内。

2.请将您的随身行李水平平放在传送带上。

3.请将所有电子设备(摄像机、照相机、笔记本电脑、手机等)取出,单独放入安检筐内。

4.请开启电子设备电源,并准备好向安保人员出示。


关注!为避免财物受损,严禁将随身行李放置在传送带边缘。请注意:设备启动后,传送带可能会反向运行。超大尺寸物品请勿强行进入安检机。请联系工作人员安排人工检查或其他方式。

液态物品携带限制

允许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清单:

  • 饮用水及其他饮料、汤类、糖浆、果酱、蜂蜜;
  • 面霜、乳液、油类;
  • 香水、古龙水、淡香水;
  • 喷雾剂;
  • 凝胶类(包括洗发露和沐浴露);
  • 压力容器装液体(包括剃须泡沫)。

单体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。随身携带液体总量上限为1升(按容器规格计)。容积超过100毫升的液态物品容器,即使仅部分填充,也严禁随身携带!


根据就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或处方,旅客可携带飞行期间所需剂量的药品。


在机场免税店或飞机上购买的液态物品,必须存放于密封的(防拆封)透明塑料袋中。此举旨在确保袋内物品在飞行期间可被识别,并可靠证明其为旅行当日购买的免税商品。已拆封、内容物与收据不符或无收据的包装袋严禁带上飞机!

严禁随身携带或托运

随身行李违禁品清单:

  • 武器及弹药,电击装置及火花装置;
  • 容量超过100毫升的液体、凝胶和气雾剂;
  • 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的家用刀具(包括剪刀);
  • 易燃液体(例如清漆、易燃喷雾剂等);
  • 装有神经毒剂和催泪瓦斯的气体罐;
  • 酒精饮料。

例外:

  • 旅客在免税店(机场内或机上)购买的液态物品,须使用密封(防拆封)塑料袋妥善包装,并提供旅行当日的有效购物凭证,以便在飞行期间进行查验和识别。